厨房食品原材料领用制度
餐 饮 部 政 策 与 程 序 题 目:厨房食品原材料领用制度 政策编号:FB/2003—K007 批准人: 起草日期:2003.09 生效日期:2004.3 致 :后厨厨房员工 页数:1 抄送:人力资源部 起草人:餐饮部总监 (一)厨师长每天根据生产任务需求,确定食品原材料的领用数量并指定专人负责领货; (二)需从食品仓库领用的食品材料,特别是高档原料材料,由厨师长填写领料单; (三)需每日进货的蔬菜、瓜果、海鲜等鲜活原材料,由厨师长提前1-2天填写申购单。 (四)对部分食品仓库短缺的食品原料,可从其他厨房调拨,再由调进材料的厨房厨师长填“调拨单”; (五)每日厨房所填写的食品原料领用单、申购单、调拨单应于第二天送交财务部进行成本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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