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行李寄存服务规范
行李寄存服务规范
第1条 目的
为规范礼宾部行李员的工作行为,提升酒店在客人心目中的形象,特制定本规范。
第2条 适用范围
本规范适用于行李寄存服务管理。
第3条 对客服务
1.行李员在接收客人寄存行李时,若发现有不易管理或易碎、易燃物品,应向客人说明情况或建议客人同有关部门联系。
2.行李员为客人搬运行李时要小心,不准乱抛、脚踢行李,也不能坐在行李上。
3.行李员寄存行李的记录要详细完整,存入人和收取人都要做详细记录,并让客人在标签上签名确认。
4.行李员寄存前与客人核对行李件数,并做简单检查,发现有破损应及时向客人说明。
第4条 后续工作
1.行李员把易碎物品挂上“小心轻放”标志,把行李寄存卡上联挂在行李明显处,并集中放入行李房。
2.行李员收到的行李要在当班时存放好,不要留给下一班。
3.行李员要经常检查行李存放情况。
第5条 本规范由前厅部负责制定,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。
第6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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