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扶持餐饮龙头企业 最高能获30万扶持金
云南扶持餐饮龙头企业 最高能获30万扶持金
www.yn.xinhuanet.com 2009年11月11日 09:32:05 来源:春城晚报
云南小吃店发展利好来了 记者 江洋 摄
云南省将动用真金白银扶持餐饮龙头企业,如果某企业被评为名牌企业,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扶持资金。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:即日起,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已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云南餐饮业“名企、名店”的申报评定工作,特色小吃店也可报名参评云南餐饮业的“一哥”。
据悉,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已共同颁布《云南省餐饮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。根据2009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要求和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,云南省相关部门将于年底前评出2009年度的20家“云南省餐饮名牌企业”和50家“云南省餐饮名店”,并由相关部门给予其项目资金支持。将评选的“云南省餐饮名牌企业”和“云南省餐饮名店”是指:以饮食为核心产品,向消费者提供配有餐厅及相关服务的酒楼、酒家、饭庄、饭馆、餐厅、特色小吃店等(其中包含综合性宾馆、饭店、酒店企业中的餐厅部分)。其中,“云南省餐饮名牌企业”的申报必备条件包括,企业有固定的商号、店名,且正常营业时间在8 年以上(含8年);在8年内无消防、卫生重大事故,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消费投诉;企业年营业额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,经营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(均含直营连锁店)等。而“云南省餐饮名店”的申报必备条件包括,企业(店)有固定的商号、店名,且正常营业时间在4年以上(含4年),企业(店)经营中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、依法纳税,在4年内无消防、卫生重大事故,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消费投拆;企业(店)年营业额应达到300万元以上,经营面积应在 300平方米以上(均含直营连锁店)等。
相关部门已确定,对“名牌企业”给予本年度30万元的扶持资金,对“餐饮名店”给予本年度15万元的扶持资金。(记者 韩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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