厨师用假盐致集体中毒获刑
2006年9月21日,丰台区防疫站工作人员到丰台铁营医院食堂进行检查时,发现该食堂所用的食盐中含有超标的亚硝酸盐,系假盐,遂告知食堂工作人员禁止使用。2006年9月27日,厨师老孙在该医院食堂做饭时,在知道食盐系假盐的情况下,仍然使用,造成该院职工22人中毒。
老孙事后称只知道卫生监管部门禁止使用这批食盐,但不知道使用假盐的后果,因为以前食堂用这种盐没发生过任何异常,所以才继续使用。
近日,丰台区法院以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老孙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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