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饮楼面部奖励制度
第四节 营业楼面部奖励制度一、营业楼面部奖励制度目 标:为贯彻落实董事长提出的全力以赴,用心工作的精神,激励员工积极上进。根据酒楼《员工手册》各项规定,并结合酒楼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奖励条例,具体内容如下: 细 则:一、 奖励方式规则:1、 每分为人民币1元;2、 奖励方式从每月以现金方式发放;3、 每月奖励数累积超过50分者,部门通报表扬;4、 优秀员工评选分类:1) 微笑大使 2)先进工作者3)服务标兵4)销售明星 5)礼仪小姐/先生 二、 奖励明细:1、 对改革酒楼管理,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,奖励10—20分;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者,奖10分;2、 见义勇为,挽救酒楼财产做出重大贡献者,奖励50—100分;3、 能严格履行职责,超额完成任务者奖5—50分4、 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采纳后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者奖20—100分;5、 热情周到为宾客服务,受到宾客口头点名或书面表扬,每次奖励10分;6、 修旧利废,节源开流,降低成本,做出显著成绩者,奖励10—20分;7、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,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,奖励20—50分;8、 检举揭发坏人坏事,保卫酒楼财产,保护客人安全,见义勇为或给酒楼挽回经济损失的,奖励20—100分;9、 拾贵重物品及时上交者,奖20—50分,并全酒楼通报表扬;10、 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奖20分;11、 在上到台上前,在出品中发现异物者,经领导确认属实奖10分;三、实施方法:奖分与员工的工资密切挂钩,由各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出具《奖励单》,由被奖励人部门经理、人事部签名即生效。 营业楼面部惩罚制度 二、营业楼面部惩罚制度 目 标:为加强酒楼的日常管理与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规范,根据《员工手册》各项规定并结合酒楼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如下违纪处罚扣分条例:程 序:一、 扣分处理规则:1、 每分为人民币1元;2、 扣分后每月以现金方式上交;3、 每月扣分数累积超过100分以上者(包括100分者做解聘处理);4、 第一次按正常扣分,第二次发现同类事情加倍扣分;5、 主管级以上员工按下列标准加倍处罚(包括主管级);6、 凡扣分超过10分的员工一律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的评比。二、 工作制度方面标准:1、 迟到或早退一次,30分钟以内一次扣20分,两次扣50分,超过三次视旷工半天;一次超过30分钟做旷工半天处理,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;2、 请假未获上级批准而擅自缺勤者做旷工处理,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,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半月工资;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职处理,酒店不负责一切赔偿及善后事宜。3、 未经上级批准,私自调班扣5分;4、 上错班一次扣10分;5、 上、下班不打卡或不签到签退,每月可补签卡两次不扣分,需补签者由部门经理2日内签定,超过两次以上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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