乱收押金还扣工资 厨师起诉酒店讨回权益
郭先生称,他从潍坊某大酒店辞职时,酒店把他的1万元押金和8000元的工资扣住不给,只好起诉到了法院。酒店则认为郭先生擅自到处做兼职,违反合同被发现后而私自离职的,不该返还其押金并支付工资。
奎文法院经审理认为,郭先生和酒店存在劳动关系,而酒店拿不出证据证明郭先生违反合同规定,并且收押金的行为也没法律根据。因此,法院判决酒店返还郭先生的1万元押金,并且支付拖欠他的工资8000元。(作者:张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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