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厅服务员被狗吓成精神失常 获赔1万元
本报讯(记者付中通讯员李薇)被单位养的大狗追咬,餐厅服务员小于被吓得精神失常。
记者今天获悉,在丰台法援中心律师的帮助下,法院最终判决餐厅应赔偿小于经济损失5000元,精神损失5000元。
小于是一家餐厅的服务员。今年年初,小于下班后回宿舍,单位养的一条大狗突然从后院蹿了出来,对小于一路追咬。
事后,小于经常时哭时笑,后来则整天沉默不语,不再说话。
单位带小于到医院进行了诊治,结果被诊断为癔症性失语。
在小于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情况下,餐厅不再继续给小于治疗,也不再支付小于工资,而是消极地等待着小于痊愈。
于是,小于的家人带着小于来到丰台法律援助中心。
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,小于并未招惹单位所养的狗,是狗突然出现将小于吓得精神失常。所以,餐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
律师为小于撰写起诉状,起诉到法院。
最终,法院判决餐厅赔偿小于误工费与医疗费5000元,精神损失费5000元。 (本文来源:法制晚报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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