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餐馆用“山寨人民币”当消费券
“呀,20元?”宁波的袁先生在海曙区一家餐馆就餐时,看到商家赠送的消费券有点异样。
原来,这家餐馆1月2日正式开业,为吸引人气,便将20元人民币的图样稍做修改后,“发行”了一批面额为20元的消费券。1月5日,执法人员到饭店现场检查,立即责令负责人收回、销毁这些消费券,并消除不良影响。
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,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禁止在宣传品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。市民若发现类似现象,可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。
来源:今日早报 作者:胡敏 陈翔 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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