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饭醉团伙”广告牌
1月11日,内江市东兴区高桥工商所接群众举报,内江职业学院附近一餐饮点广告标识违反广告法。随后,高桥工商所执法人员蔡军、李文军立即赶到内江职院进行现场检查,在内江职院靠近行政大楼左侧发现一餐饮点打出“饭醉团伙”涉嫌未经登记审批擅自发布的店堂广告,经东兴区局领导批准依法予以立案调查。
据了解,该广告宣传画规格为长3.7米,高2.3米,其广告内容为“饭醉团伙”,当事人未持相关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广告登记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,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,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上述广告宣传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。(杨定荣 记者 王瑶 摄影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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