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餐公司店管理层合谋盗刷顾客就餐卡11万元
顾客在快餐厅办就餐卡存入一定现金后,在没有消费的情况下,卡内现金不翼而飞。警方调查发现,原来是这家餐厅的4名管理人员利用财物管理漏洞,盗窃了顾客卡内的钱,涉案11万元。28日,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4人判了刑。
田波、尤海研分别系大庆市让胡路一家快餐公司店长、人事经理,马赫君、付兰花系该公司会计。2009年,他们发现,该餐厅推行的“消费一卡通”存在管理漏洞,顾客存钱后,他们可以通过系统,将存在里面的钱刷出来。
当年10月至2010年3月末,田波伙同会计付兰花、马赫君,利用给顾客“消费一卡通”充值的职务便利,窃取5万元。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,尤海研伙同付兰花、马赫君,以同样的方法,窃取1万余元。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,付兰花窃取3万余元。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,马赫君窃取2万余元。
起初,他们在偷刷顾客卡内现金时,还采取分散刷的方式,每张卡只刷少量现金,这样一来,顾客如果不细心查,不容易发现。可是,随着作案次数增多,他们越发胆大起来,套现越来越疯狂。不久顾客发现刚充值的消费卡,竟然在没有用餐的情况下,里面的现金就被刷空了,顾客陆续报案。
见东窗事发,田波、尤海研、马赫君先后自首,付兰花被公安机关抓获。案发后,四人侵占的赃款全部返还。
法院审理认为,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,分别判处拘役、有期徒刑等刑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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