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饭店业接待统一标准
张慧光表示,饭店业在提高质量服务方面要按以下要求执行:前台为每位宾客办理入住和离店手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,接待30人以内团体,入住和离店手续时间不超过20分钟,每增加10人再增加5分钟接待时间。在行李方面,宾客办完入住手续10分钟内将行李送到客房,宾客提出退房,10分钟内将行李取出送到大堂,团队行李在送达饭店并注明房号后,最长不超过30分钟。
此外,张慧光要求,在电话总机服务中,三星级以上饭店应设有总机,由接线员直接接听电话。二星级以下饭店和社会旅馆有条件的应设总机,没条件的应设兼职人员负责接听电话。在正常情况下,总机接线员将在铃响10秒钟内接听。而在餐厅服务中,要求各星级饭店、住宿达标单位和星级餐馆的餐厅,应依照《中文菜单英文译法》提供中英文两种文字以上的菜单,并明码标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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