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消费欺骗层出不穷
为了吸引顾客,一些酒楼往往会推出特价菜,但是最近却频频曝出这些看似优惠的手段其实暗藏消费陷阱。
广州市民吴先生请朋友在解放路一家粤菜馆吃饭,看到菜单上和饭馆内有多处特价菜的推荐,一道原价30元的菜,“优惠价”为18元,而且特价菜还不少,吴先生准备点几道,但让他想不到的是,点菜时,服务员立即提醒特价菜肯定不够吃。并建议特价菜可以点两份,正当吴先生纳闷时,吴先生点了其中一份素菜,上菜后发现盘子不小,但分量明显缩水,“只有这家酒楼正常价格菜式的2/3大小,几个人点一份根本不够吃。”
除此之外,要想进包房,必须有最低消费;要开发票,特价菜不能算入内,种种消费陷阱层出不穷,
针对这些问题,记者咨询了广州市消委会。据悉,关于包间最低消费的问题,国家目前没有强制规定,但包间的最低消费设置,商家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,而商家事后才告知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顾客如被强收费,则可以到消委会投诉。
那么,特价菜是否就可以短斤少两?消委会表示,对于特价菜分量的界定,目前也没有相关的限制。不过,对于特价菜的分量,商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。对于严重货不对板的特价菜,例如广告是一大盘实际只有一小碟的情况,商家就涉及到欺骗消费者,但对于是否构成欺诈,还要视实际情况而定。
而对于部分餐馆特价菜不能开发票的情况,消委会表示,消费者应该在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。打折不能作为不开发票的理由,即使消费者享受了打折让利,商家也应按照打折后的实际营业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。
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仅供参考,具体以相关单位、公司、部门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