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客快餐店内丢2万 索要监控视频截图被拒
时间:10日晚 地点:商场快餐店
2月10日晚上,逢女士在和丈夫就餐时,在青泥洼桥某连锁快餐店遭遇了“三只手”,损失现金达2万元。逢女士向快餐店索要监控录像的视频截图,以期帮助抓偷包嫌疑人时,遭到了店家的拒绝。在快餐店吃饭包被偷了
2月10日晚,逢女士与丈夫在商场的某快餐连锁店就餐,该快餐店属于半开放式的店面,在他们位置旁边有一处洗手台,客人流动性较大。
逢女士回忆说,因为包内装有现金,她在放包时将外套放在了包的上面。“我丈夫坐在我的正对面,衣服和包的位置在他视线内。 ”但令逢女士与她丈夫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,就在她取餐的时候,丈夫一个转头追望她背影的动作,装有2万元现金的包便不翼而飞。“我坐回自己的位置后,想看一下有没有人给我打电话。”逢女士说,结果发现包被偷了。“我当时喊了一句包被偷了。 ”这时有四位中年妇女提醒说,她的包可能是被一位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偷走。索要监控视频截图遭拒绝
逢女士说,因为发现自己坐的位置正对着店内的监控设备,她曾经抱有过一线希望。“警察来了以后,我丈夫曾经看到了监控录像。就在他回头望我的时候,有一个上身着墨绿夹克,下身是一条咖啡色裤子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,把我的包顺走了,然后交给了另外一个人。 ”逢女士告诉记者,据监控录像显示,偷包男子大概身高在一米八左右,身形很瘦,偷完包后将其交到了另一名男子手里,然后很从容地去洗手台处洗了下手,过了一会才离开。
后来,逢女士索要视频截图,再次遭到了拒绝,“必须要上级领导同意,我们才能提供视频截图。”快餐店的答复让逢女士不解。“我只是想快点找到偷包的两个人,为什么不能要视频截图? ” 饭店是否应该提供视频截图
昨日,记者曾多次致电该快餐店,但均无法取得联系。
那么,像逢女士这样,在饭店就餐,钱物被盗,提出观看监控录像,索要视频截图,是否合理?针对此事,记者咨询了北京市融商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马文龙律师。
据马律师介绍说,根据逢女士当日的情况,并不能直接认定该快餐店管理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,这种情况下,该快餐店管理者既可以提供监控录像给消费者,也可以拒绝提供。“如果快餐店管理者拒绝向消费者提供监控录像,那么消费者就可以通过报警,动用公安机关的力量调取监控录像。”记者于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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