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服务员"捡"到顾客钱包 刷卡取现买首饰被拘
酒店的女服务员王某,见到顾客掉了钱包不但不予以提醒,还私自将钱包据为己有,并且盗刷了钱包内信用卡上的四千多元现金。近日,市北人民法院以涉嫌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,处罚金五千元。并且依法没收了王某使用银行卡盗刷买来的项链。
24岁的王某系江苏镇江人,专科毕业,案发前在本市和兴路某酒店内做服务员。今年5月11日19时许,在酒店二楼进行服务的王某发现客人钟某的钱包掉在了地上,王某将钱包踢到餐桌下藏匿起来,等客人就餐结束离开后,王某将钱包秘密取走。
在钱包到手后,当晚,王某带着钟某钱包内的民生银行信用卡来到台东三路青岛银行的ATM 取款机上“试手气”,由于钟某密码设置过于简单,是六个连号,居然被王某在三次“机会”内猜中,当即王某就用信用卡在取款机上取了2000元现金。“手气不错”的王某并没有得到满足,随后她又来到台东三路某商行的黄金首饰柜台和利群商厦,先后两次刷卡,共消费了2500多元用来购买首饰。 (记者 于良 王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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