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馆公开告示:不提供发票
汉网消息(记者唐煜实习生唐建德陈星丞)“大排档贴出友情提示,吃饭‘不提供发票’”。昨日,汉口古田二路陈家墩小区汪女士致电本报热线投诉。
昨日上午记者在该餐馆看到,收银台两侧的墙上张贴着两张大红纸,上写“友情提示:本店为平价排档,不提供发票,敬请大家谅解(上图)”。
汪女士告诉记者,前天晚上,她与朋友在该餐馆消费l20余元,当向营业员索取发票时,该餐馆却明确告知没有发票。汪女士认为,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。
市税务机关提醒,经营者以各种借口,不按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,税务机关查实后,将根据《发票管理办法》规定,责令限期改正,没收非法所得,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。刘斌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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