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人消费不结账 服务员打人
因客人消费后不结账,洗浴中心的服务员张某持铁管将对方打伤。
记者今天获悉,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。
2007年10月19日凌晨3时许,客人李某在朝阳区十八里店靓都洗浴中心消费后不肯结账。为此,张某与李某在大厅里发生纠纷。
随后,张某持铁管对李某进行殴打,致李某面部疤痕累计16.1平方厘米,并致双尺骨鹰嘴骨折,左肘关节活动部分受限,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属轻伤(偏重)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,持械殴打他人身体,且造成轻伤(偏重)的后果,其行为触犯了刑律,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予惩处。
鉴于张某当庭自愿认罪,有一定的悔罪表现,被害人在事情起因上有一定过错,故对被告人张某酌予从轻处罚。
记者今天获悉,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。
2007年10月19日凌晨3时许,客人李某在朝阳区十八里店靓都洗浴中心消费后不肯结账。为此,张某与李某在大厅里发生纠纷。
随后,张某持铁管对李某进行殴打,致李某面部疤痕累计16.1平方厘米,并致双尺骨鹰嘴骨折,左肘关节活动部分受限,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属轻伤(偏重)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张某遇事不能正确处理,持械殴打他人身体,且造成轻伤(偏重)的后果,其行为触犯了刑律,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予惩处。
鉴于张某当庭自愿认罪,有一定的悔罪表现,被害人在事情起因上有一定过错,故对被告人张某酌予从轻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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