餐饮加盟合同范本
餐饮加盟合同范本
特许加盟经营合同
为扩大“金陵”酱菜的市场占有份额,满足广大消费者,本着双赢双胜的原则,明确双方在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,特制定以下合同:
一、餐饮加盟的合同当事人:
特许方:南京大观园酱菜制品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甲方)
法人代表:贾为山
地址: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12楼C2、C3室
联系电话:025-8689309086893211传真:025-86893279
受许方:(以下简称乙方)
地址:
联系方式:
二、餐饮加盟的合同期限:
1、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,期限年。
2、如需续签合同,乙方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,双方协商续签,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。
三、餐饮加盟的特许范围:
南京大观园酱菜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“金陵”酱菜产品销售、“金陵”商标品牌标志形象使用;旺铺营销法技巧;“金陵”酱菜专柜的各类道具、包装物、各类报表。
四、餐饮加盟条件与要求;
1、餐饮加盟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合法公民;
2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自然人;
3、有足够的加盟资金及前期经营资金;
4、有风险意识;
5、受许方的经营场所必须是大型超市、商场、卖场或专卖店。大型超市、商场、卖场要求日营业额在15万元以上,专柜面积10平方米以上;专卖店要求有5000人/天的人流量,并且能留住顾客;
6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;
7、能维护特许方的名誉和形象;
8、有服从和接受特许经营体系管理的意愿和决心;
9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;
10、提供5-8℃的低温储存仓库;
11、首次不特许区域代理,只允许受许方经营一个专柜,如有区域代理的意向,经甲方考察三个月后,根据受许方的实际能力决定是否授权区域代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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