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客未结账挨厨师一炒勺 厨师长和厨师受审
在饭店就餐后未结账,食客与饭店起了冲突。冲突中,饭店厨师长带领厨师出去打仗,结果一名厨师抡起炒勺照食客头部打了一下,食客当即倒地不起。后经鉴定,食客的头部伤情为重伤。昨日,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案发经过
饭后未结账 引发纠纷
根据昨日庭审中公诉机关的起诉及被告人当庭陈述,可以还原出案发当晚的经过。 2010年8月7日晚,张某和妻子李某在沙河口区西南路某饭店请两个朋友吃饭。当晚8时许,张某有点喝多了,在饭店内又骂又闹,还把酒瓶子摔在地上。负责前台的女子沈某上前阻止,也被张某骂了一顿。张某的妻子李某见状,赶紧和朋友一起将张某拽出饭店。
张某家就在这家饭店对面,张某等4人就朝马路对面走去。此时,沈某发现张某等人还没结账,就跑到后厨,把此事告诉给身为厨师长的丈夫刘某。刘某立即追出饭店,在马路对面堵住张某等人要钱。张某在酒精的作用下又骂了刘某,最终还是李某把钱给了刘某。
厨师一炒勺 食客重伤
本来,事情到此就该了结,谁知,刘某的妻子沈某在算账时算错了,以为李某给的钱不够,还差60多块钱,就又去向李某他们要,李某等人当然不干了,双方正在理论时,刘某跑来了,告诉妻子是算错账了。就在这时,张某的儿子在家里听到父母跟人吵架,就从楼上跑了下来,对刘某夫妇破口大骂,还冲过来要打人,刘某赶紧拽着妻子跑回饭店。
回到饭店,刘某直奔后厨,一声招呼后,带着王某等几名厨师就冲了出来。刘某指着张某的儿子大喊一声:“就是他! ”几名厨师拎着长把炒勺就奔张某的儿子冲了过去,张某的儿子撒腿就跑。张某怕儿子吃亏,上前阻拦,结果被厨师王某用炒勺当头来了一下,当即倒地不起。经诊断,张某脑部受伤,经法医鉴定属重伤。
庭审实录
受害人被指有严重过错
昨日,公诉机关指控刘某、王某犯故意伤害罪,刘、王二人当庭均表示认罪。主审法官向两被告释明,故意伤害,致人重伤,可能要被判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王某的代理人,辽宁添赢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荣为王某辩称,纵观整个案发经过,受害人张某一方存在严重过错。正是因为张某等人不结账,才引发了冲突。而张某的儿子加入冲突后,对刘某夫妇辱骂、威胁,加剧了冲突。但公诉人却不同意此观点,认为张某一方确有过错,但并非“严重过错”。
李荣同时指出,王某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。从主观上,王某此前与张某等并无冲突,他是在厨师长刘某的招呼下才参与到事件中的。从客观上,王某用炒勺只打了张某一下,手段并不残忍。但公诉人认为,从张某受到重伤害的严重后果来看,王某的犯罪情节并非“显著轻微”。
重伤害的由来也遭质疑
“王某只打了张某一炒勺,张某为什么就会出现这么严重的伤害后果呢?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除了王某打的这一下外,我们还要注意,张某已过退休年龄,而且患有很严重的高血压及糖尿病。再加上事发时,张某饮用了大量的酒,即使没有被打,也可能引发脑部血肿。 ”李荣说。对此,公诉人则指出,司法鉴定书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“外伤致”。
此外,李荣认为,事发后王某并未逃跑,在得知刑警在饭店门外叫他时,王某也没有采取任何反抗行为,王某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自首。且王某是初犯、偶犯,此前一贯表现良好,请求法院对王某适用缓刑。昨日,受害人张某一方还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民事赔偿,刘某、王某均表示愿意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赔偿。昨日法庭未当庭宣判。 程亮 记者李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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