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客在餐厅内遭窃餐厅免责
小偷蹲在地上行窃,受害者全然不知。右侧的两位男子站在柜台前,挡住餐馆工作人员的视线,掩护同伙行窃高伟 翻拍
14日下午4点,范先生和两位朋友在春城路一餐馆用餐,三人相谈甚欢,不料放在身旁椅子上的包却被一伙小偷顺走。店内工作人员得知顾客被偷,马上报了警。
从监控录像上看,14日下午4点,范先生一行三人坐在靠近门口的桌子上,空椅子上放着范先生的包。不久,一名20多岁、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进入店内,边走边扫视店内为数不多的几桌客人。绕了一圈后,男子出了店门,并邀约其他4名男子一起进入店内。其中的两名男子马上站到柜台处,挡住柜台服务人员的视线,另外两名男子坐在范先生附近的桌子上把风,白衣男子则走到范先生旁边,蹲下身子,偷走了包。拿到包后,男子迅速将包揣进怀里,火速出了店门,其他4名男子见得手后也快速离开。
几名男子刚出门,范先生发现包不见了,马上跑出去追贼,但5个小贼早已没了踪影。
“我是在店内用餐时被偷的,餐馆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。”范先生气愤不已。然而,店方认为,店内已有警示牌提醒顾客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也帮助顾客报警,向警方提供监控录像,已尽到义务,不应承担责任。
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赵兴祥律师认为:消费场所对顾客有必要的提醒告知的义务,如果店员发现偷盗行为,应出来制止,还应帮助顾客报警,协助警方调查。如果店家已尽到这些义务后,不论是顾客出现的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,店家不用承担责任。
目前,此案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杨建开 黄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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